• 2002-01-09

    读书人的寂寞 - [痴书]

    唐弢在《燕雏集》的序言里说:“古人白首穷经,对于那些目的不是为了考状元的人,我自惟还能了解他们的心情。”
      
    一个人在灯下窗前潜心读书,不问世事,见到可恶的文章骂一声“放屁”,见到可爱的文章赞一声“高明”,点滴心思都与古人相唱和,对人情世故却颇不耐烦,虽说“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炼达即文章”,也是说来容易做来难,还是读书,可以为乐趣,为学问,为无所事事,只要“不是为了考状元”,“自惟还能了解他们的心情”,只是有一丝丝的寂寞,读书人的寂寞。
      
    有一次,施蛰存在上海城隍庙一个旧书摊遇见阿英,阿英说:“来得正好,借我一块钱。”说是挑了一大堆书,老板要价五元,还三元不卖,恐怕至少四元,他口袋里只有三元。施蛰存于是借给他一元五角,一元凑足书价,五角做车钱,又帮着阿英扎了两捆书,帮他提到电车站。有这样的朋友,可解一日寂寞?
      
    董桥《关于藏书》里说,“丁雄飞和千顷堂主人都是清代著名藏书家,两人互约,每月十三日丁去看千顷堂主人,二十六日千顷堂主人去看丁,‘尽一日之阴,探千古之秘,或彼藏我阙,或彼阙我藏,互相质证,当有发明。’”这样的故事大概与寂寞无关了,在我的眼里简直惊为天人。
      
    董桥还说,“积书万卷的藏书家能够这样做,当然很有意思;普通喜欢书的人能够这样做,一定也会有点‘发明’”。我也相信会有点发明,只是中国之大,读书人有多少;读书人之多,相识者有多少;相识者之多,相遇者有多少;相遇者之多,相交者有多少;相交者之多,相知者有多少。罢了罢了,还是一个人安心读书去吧。
  • 何清涟说过,北京是知识分子的精神故乡。我正是以思乡的心情向往着北京。我天真地坚信,北京所特有的文化传承、文化包容和文化杂交,是可以满足各类文化爱好者的各种奇怪需求的。在故宫、戏园、小剧场、展览馆和酒吧中,总能找到与自己气味相投的氛围吧,所以当我真实地站在北京的街头,感受北方干燥的冷风时,我选择去琉璃厂。

    很早以前就在书上读到琉璃厂,先辈们生动的描写使我对旧时琉璃厂繁华的书市产生不可名状的亲近。我期盼这份繁华能延续到今天,但真实的琉璃厂让我失望。街边的店铺大多是出售真伪不明的古董字画,这类古玩店大概只能吸引老外的注意;书店当然也有,只是绝没有想象中的多,鼎鼎大名的中国书店挂着老招牌,却没有多少难得一见的好书;此外还散落着一些旧书店,影响深刻的是一家叫“海王村”的书店,名字挺特别的,是取“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意思吧,表示自己书多,店内的旧书也确实多,书架沿墙壁排了一圈,放得满满的,中间的桌子上还堆了不少;最遗憾的是,竟没有看见一处书摊。琉璃厂不复当年风光了。

    “海王村”里放了一书架解放前的古版书,瞄了两眼,价格不菲,不是一个穷学生能够关心的,于是安下心来看文革后的“新书”。移了几步,看见一本《五人诗选》,是北岛舒婷顾城江河杨炼五位朦胧派诗人的早期诗作合集,这是封面上的排名顺序,目次的顺序是杨炼江河北岛舒婷顾城,尾页的作者顺序是北岛江河舒婷顾城杨炼。排名的标准不清楚是什么,但无论如何,一本书上总不该有三种排名顺序,也只能归之于文革后百业待兴的疏漏了。书是作家出版社86年版,88年第二次印刷。封面是全黑底色,十五颗红色圆点组成的丑陋图案,灰色的字,装帧设计简陋得足抵一声叹息。翻看价格,原价格3*80元,售价3元,不禁又开始感叹,到底是北京,文化荟萃的首善之地,旧书货源充足,价格也便宜。413页的厚度,品象颇佳,在其他城市(比如南京)恐怕要卖到10元,至少不会低于原价。

    出于对诗歌的暧昧的兴趣,我买下了《五人诗选》,后来也只是粗略翻翻,并没有细读,就插进某个书橱的某个角落里了。一次,几个朋友来玩。其中一位爱诗的朋友说,在图书馆借到一本《五人诗选》,因为喜欢,很想留下来,宁可赔钱,只是书的品象太差,还没有下最后的决心。我于是献宝一般把角落里的《五人诗选》找出来炫耀,朋友一看就说,正是这本,其中有他十分喜爱的杨炼。朋友喜欢杨炼的诗总有六七年了吧。

    我是不太能理解杨炼的诗的好处和朋友的喜欢的原因。我喜欢北岛的诗,并且是早期暗含政治热情的诗。好像有人说过,北岛的早期诗作在艺术上并不纯正,仍有强烈的政治指向。后来的一些新诗潮诗人正是以此批评北岛和北岛们。他们认为诗歌应该从政治中后撤,从社会责任中后撤,从文以载道中后撤,从思想中后撤,从知识中后撤,甚至从艺术中后撤,直至后撤到语言本身,正如一位诗人所说,诗到语言为止。观点也许并不错,只是若以此为正宗打击别人,就又犯了中国文人的老毛病,反显得幼稚了。艺术是否应该表现思想,以及一切宏大的主题,在我看来是一个彻头彻尾的伪问题。对艺术而言,重要的永远是表现得是否精彩,而不是表现得是否正确。简单的说,如何表现高于表现什么。北岛的早期作品确实有着强烈的政治批判和社会批判,甚至在标题中注明“献给遇罗克”,但这种批判并没有流于简单的否定、痛斥和控诉,而是在自我意识张扬下的对历史、秩序、存在本身的质疑和审问。张闳说,北岛的这些“怀疑主义”的诗歌,标志着一个新的启蒙时代的到来,它的伟大的精神光芒曾经照亮了这个时代的天空。无疑,北岛的作品比同时期的伤痕文学、大墙文学、反思文学高明得多,并且在我看来,就是放在整个二十世纪新诗史上,也决不逊色。

    北岛的诗吸引我的地方,是诗中散发出的英雄主义、抗争、节奏感、关怀和力度。力度是个有意思的字眼。虽然卡尔维诺的《未来千年文学备忘录》里没有提到力度,我还是认为力度是一种十分重要的文学特质。力度大概是多方面的文学元素构造成的一种氛围,对读者产生巨大的震撼力和感染力,或者说,力度等于语言节奏加紧张的情节加紧凑的结构加强烈的风格,然而,我又怀疑,这等于什么都没说。

    适当的力度应该是一种美。有趣的是,有力度未必美,没有力度未必不美,适当的力度才是美。譬如余华早期的充满暴力嗜血的细节描写的作品,我理解为余华以先锋的姿态营造力度的效果,但这种对力度的追求表现得极为生硬,从语言到情节都是如此,阅读中给人以不舒服的感觉(我不是指故事内容),像用铁器划过玻璃的叫嚣,虽然富有冲击力,但是很刺耳,会引起皮肤上的聚粒反映,甚至头疼,所以,刻意的力度并不是美。

    再譬如方方和池莉,她们作品都很流畅,语言情节结构都很精致,能让人产生愉快的阅读体验,我曾经觉得方方可能是唯一一位所有作品都能让我顺利读完的作家,其他作家总有这样那样的一些作品,实在无法使我坚持读到最后一页,总有一些东西与我格格不入。而方方和池莉的大部分作品都缺乏力度,不能引起读者的大喜大悲,达到读者和书中人物同悲喜共哀乐的境界。但这并不是说方方和池莉的作品不好,方方和池莉作品中的市民生活描写、人情冷暖体味和看破庸常碌碌后的痛触无奈,有着回味缠绵、纠缠不清的意境,这也正是新写实小说的一大妙处,所以没有力度也可以是美的。顺便说一句,方方和池莉也有富有力度的作品,而且是属于二人作品中最优秀的一部分,如方方的《风景》和池莉的《你是一条河》。

    说了这么多,都没有讲清力度的美在何处,我以为正应该在北岛的诗里寻找,譬如那首著名的《回答》。然而夜已经深了,浓密的黑色急迫地渴望霸占这一方光亮,此时一切分析都显得不合时宜,还是让我们读一首诗吧,当然是北岛。
      
                             一切  
                        
                         一切都是命运
                           一切都是烟云
                           一切都是没有结局的开始
                         一切都是稍纵即逝的追寻
                           一切欢乐都没有微笑   
                            一切苦难都没有泪痕
                            一切语言都没有重复
                           一切交往都是初逢
                            一切爱情都在心中
                            一切往事都在梦中
                            一切希望都带着注释
                         一切信仰都带着呻吟
                         一切爆发都有片断的宁静
                           一切死亡都有久长的回声

  • 读到《知堂回想录》的《不辩解说》(上下),又引起我对周氏兄弟失和一事的兴趣,然而似乎无从说起,周作人持不辩解说,鲁迅也未着一字,有关知情人更是守口如瓶,整个事件被刻意回避了。
      
    查王晓明的《无法直面的人生——鲁迅传》,一九二三年七月十四日,鲁迅与周作人的日本妻子羽太信子发生严重冲突,鲁迅在日记里只记了一句:“是夜始改在自室吃饭,自具一肴,此可记也。”虽有言及,又未点明。七月十九日,周作人到前院给鲁迅送来一封绝交信:“鲁迅先生:我昨天才知道,——但过去的事不必再说了。我不是基督徒,却幸而尚能担受得起,也不想责难,——大家都是可怜的人间。我以前的蔷薇的梦原来都是虚幻,现在所见的或者才是真的人生。我想订正我的思想,重新入新的生活。以后请不要再到后边院子里来,没有别的话。愿你安心,自重。七月十八日,作人。”八月初,鲁迅搬出八道湾十一号,迁往砖塔胡同。一九二四年六月十一日,鲁迅回八道湾旧宅取书物,又与周作人夫妇发生冲突。鲁迅《日记》记有:“下午往八道湾宅取书及什器,比进西厢,启孟及其妻突出骂詈殴打,又以电话招重久及张凤举、徐耀辰来,其妻向之述我罪状,多秽语,凡捏造未圆处,则启孟救正之,然终取书、器而出。”冲突中,周作人甚至举起一个铜香炉要砸鲁迅。
      
    一九七九年版《鲁迅年谱》依据许广平的《鲁迅回忆录》分析失和原因有二:主要是由于政治上、思想上的根本对立,两人走着两条决然不同的道路;其次因为周作人夫妇过着挥霍奢侈的生活,在经济上剥削鲁迅。考虑到解放后对知识分子的思想改造以及许广平所受的特殊待遇,说出如此应时的话可以理解,只是鲁迅若泉下有知大概不会点头。相比之下,王著鲁迅传持论要公允许多,“除了母亲,他最亲近的就是两位兄弟,尤其是周作人,不但感情深厚,志趣也相投,从世界大势,人生命运,到中国的文化传统,社会现实,彼此都有许多共同的看法,那种英雄所见略同的共鸣,给他们的手足之亲又添上一份心灵相通的情味。他到北京以后,五年间和周作人的通信,各人都在三百封以上,这是怎样难得的情谊!”确实,世间知交本以难得,手足之间而有知交之谊,更是难上加难,这份感情在二人心目中的分量不是外人可体味的。大而化之的阶级分析法可以休矣。
      
    周氏兄弟都是个人主义者,了解个体幸福的意义,对个人生活不免看重,将文学家拉回人本身,从人之常情分析也许更有发现。一般而言,至亲反目无非为二:一则钱财,一则情色。这两种情况在周氏兄弟失和一事上也有反映。
      
    一种说法是鲁迅对羽太信子的过于挥霍,持家无度,欺负老母很有意见。许广平也曾提到这一点。当时周氏兄弟商定由羽太信子掌管家政,鲁迅每次发薪水,就将绝大部分交给羽太,甚至还拿出一部分寄往东京接济羽太娘家。但羽太不知节俭,过于贪求享受,且对鲁母不好。鲁迅搬出八道湾后,鲁母只能自己做饭吃,生病也不得救治,只好到鲁迅处哭述。鲁迅身为长子,自觉对老母有责任,当然不满羽太所为。鲁迅最早是与羽太发生冲突,极有可能是出于不满。但这不可能使周作人产生如此巨大的幻灭感和愤怒,以至毅然绝交,恐怕还有原因。
      
    另一种说法是鲁迅与羽太信子有染。千家驹曾作文考证:“鲁迅在日本留学时,即与一日本女子姓羽太的同居,羽太如即为信子的姓,那么周作人的老婆原来是鲁迅的旧好,鲁迅自日本返国后还每月负担羽太的生活费用,******可见,羽太与鲁迅的关系不是一般的关系,而是夫妇的关系。”这种说法恐怕过于离奇。周作人赴日留学后一直与鲁迅住在一起,直至鲁迅回国,鲁迅如与羽太信子有来往,周作人不可能不知道,又如何会“我昨天才知道。”
      
    第三种说法是鲁迅对羽太信子有所企图,甚至在门外偷看羽太洗澡。这种说法似乎出自信子之口。我觉得这是最离奇的说法,却可能是兄弟失和的重要原因。鲁迅因经济和孝顺问题与羽太发生冲突,羽太渐渐积恨,想方设法要赶走鲁迅,于是在周作人面前大造其谣。一个男人最无法忍受的事情之一就是至亲好友勾引妻女,所以造谣最好在男女问题上做文章,此法至今屡试不爽。这在当事人的现有记录中也有体现。周作人的绝交书从头至尾是一种如梦方醒、恍然大悟的意思,末一句是“愿你安心、自重。”可见周作人认为鲁迅所为不能使自己安心且极不自重。不自重之事大多既是非礼之事。后鲁迅到八道湾取书物,羽太述其罪状,“多秽语”,而非“多骂语”,又可见羽太所述多为鲁迅下流无耻、亵戏妇女之事。正是如此,才让周作人以为看清了鲁迅的真面目,以为“现在所见的或者才是真的人生”,也才让鲁迅格外痛恨羽太信子,他屡次对朋友说:“我是被家里的日本女人放逐出来的”,甚至取了“宴之敖者”的笔名,以暗示泄愤。
      
    曾有人作文为鲁迅辩解,说鲁迅常到后院找周作人聊天,兄弟至亲又是习惯所致,常忘了敲门询问,往往直趋而入,若遇羽太信子在屋内洗澡,又忘了插门闩,极可能被鲁迅撞见,其实是无意见芳容,并非有意窥玉体,却被羽太信子抓住话柄,大做文章。这种情况当然可能发生,只是解释也枉然。造谣者自会造谣,轻信者还会轻信。我是不相信鲁迅会做出这种事情的。鲁迅极在意自己的名誉,与许广平同居时,想尽方法遮掩,生怕有所物议,直至同居一年半以后,才安然面对,又如何会做出此等无耻的行为。更不用说还有兄弟之情在。
      
    周作人在《知堂回想录》中还有有趣的一解,说“《伤逝》不是普通恋爱小说,乃是借假了男女的残废来哀悼兄弟的恩情的断绝的。我这样说,或者世人都要以我为妄吧,但是我有我的感觉,深信这是不大会错的。”各位看官若重读《伤逝》,应该会有新的认识吧。周作人又说:“我也痛恨这种断绝,可是有什么办法呢,人总只有人的力量。”做为兄长,鲁迅当然更加痛惜,不仅在一九二五年写了《伤逝》和《兄弟》,还留下一句似有暗喻的“渡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我一直觉得这是鲁迅最好的诗句之一。
  • 2001-09-17

    淘书记 - [痴书]


    判断爱好的高低,我有一个标准,看是否危害健康。如果危害健康,就是低级的爱好。如果不危害健康,甚至有益于健康,就是高级爱好。譬如毒品,十分危害健康,应该消灭。譬如烟酒,比较危害健康,也不高明。譬如读书,不仅不危害健康,而且可以活跃脑组织,促进细胞新陈代谢,便是高明的爱好。我喜欢读书,所以我有个高明的爱好,你们应该嫉妒我。


    判断对读书的爱好程度,我也有一个标准,看在什么地方买书。只在新华书店买书的,是低级读书人;此外还在特色小书店买书的,是一般读书人;此外还在古旧书店买书的,是高级读书人;此外还在旧书摊买书的,便是超级读书人。显然我是在地摊上买书。王小波曾经说过这么个意思,如果有一种可疑的说法,对说话的人又格外有利,就不要相信。所以你不用相信我的标准,只要知道它是正确的就可以了。


    如果你听过成都话,一定知道成都话极其好听,缠绵悠长,婉转动听。从女孩嘴里说出来效果尤好。从男孩嘴里说出来,一些人会觉得有点不舒服,用成都话说就是“母兮兮的”,普通话所谓“娘娘腔”也。虽然很好听,我却一直没有学会,这说明我缺少语言天赋。不像我的一个湖南同学,不仅成都话说得好,学毛主席周总理江总书记讲话也极像。这位同学很有表演才能,还会说带黄彩儿的笑话。有一段穷凶极恶的时光,一熄灯我们就留他在我们寝室表演口技和黄腔。


    虽然没学会成都话,毕竟待了四年,有些话常听也就懂了,其中就有一句“块钱一本”,意思是一块钱卖一本,这是旧书摊上听来的。
      

    上过大学的人都知道大学生活很无聊,所以大学附近有那么多录像厅游戏机厅网吧,有那么多一对对的短命鸳鸯。在不打牌、不看录像、不出去玩、不看书的晚上,我就穿过对门而开的店铺,穿过西门,穿过一个杂乱的菜场,穿过一片住宅区,和许许多多人群,来到离学校不远的一处立交桥。立交桥下面的大转盘里,有卖报纸的,卖花的,卖日用百货的,也有卖旧书的,当然都是地摊。


    卖旧书的都连在一起,有十多个摊子。有的只卖一块钱一本的旧书,把书从蛇皮袋里倒出来,胡乱地堆在塑料薄膜上,让买书的人自己翻;有的卖品像质量好一些的旧书,把书一排排整齐地摆着,等人问价;还有的两种书都卖,一半的书很整齐,一半的书很乱。大部分摊子上都有不少书,但也有书很少的。我看见过一个老人,铺开一张小塑料薄膜,只摆上四五本书一两本杂志,坐在一边安静地等人来看书。


    这些人里只有卖一块钱一本旧书的人才会吆喝,其他人都是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只要天气好,隔了几十米远就能听见“块钱一本”的吆喝,这说明卖旧书的又来了。


    “块钱一本”四个字用成都话喊出来特别有味道。这不难理解,不管什么方言,吆喝总是其中最有味道的声音。“块钱一本”里的“块”字,要喊得悠长婉转,像小学时扔垒球,扔得弧线越大距离越远越好。“钱”字要喊得着力短促,像刺出一把匕首。“一本”两个字连读,声调不长不段,既清晰可见又余味缭绕。连起来听像喝了一杯淳香美酒,很舒服。


    吆喝都这么好,书自然不会差。
      


    说到吆喝,我想起一件事。刚到成都的时候,还不怎么听得懂成都话。有一次,我到学校附近的一家小饭店吃饭,正等菜呐,就听见一个粗糙的声音在急促地大声嘶喊“How are you”,吓了我一跳,没必要把个“因个里西”喊成这种动静吧。回头一看,是一个中年男子,穿得特显劳动人民本色,骑一辆破旧不堪的二八大杠,后座上还夹着一个挺大的包。我一看就知道了,准是吆喝卖什么东西呐。可什么东西,楞把中国话喊成外国话?我竖起耳朵听了半天,也没听出来。原想吃完饭找人请教,没想到吃多了,记忆力减退,给忘了。以后每次听见都拼命瞎猜,每次都猜不出来,每次转身就忘了问人。一年多时间,我都陷在这个怪圈里,就是悟不通。直到有一次,听见寝室里唯一的四川佬在喊“快看,那个耗儿有多大嗷”,我才豁然开朗。四川人管老鼠叫耗儿,所谓How are you就是耗儿药,也就是老鼠药。用成都话喊出来其实还是有差别的,只是在一个外乡人听来这差别几近于无了。


    也许我们就活在一个又一个困惑中。身在其中时,总也想不破。等想破了,跳出困惑,只觉得原来的困惑简直不算困惑,怎么这么聪明的人就陷在里面出不来呢。其实这时已经在一个更大困惑中了。有些人自以为能在困惑的边界,自如地跳来跳去。结果只是像《九品芝麻官》里如小丑般跳来跳去的讼师方堂镜,得到周星星的一顿痛扁,以提醒他为人不可太张狂。


    我的困惑在于书摊对我的诱惑力。走在任何地方,看见路边有书摊,只要有时间,只要不是卖盗版书,我总是不由自主地凑上去,就像油菜花盛开季节里的公狗看见母狗。许多人不理解,怎么会有人愿意花钱把一堆破烂不堪的垃圾抱回家污染环境。我也不理解。这说明逛书摊、买旧书属于我的天性。天性是无法解释的。一只青蛙不能解释自己为什么不是蝴蝶,它能做的只是尽量成为一只出色的青蛙。我能做的也只是服从并且发展我的天性。我很高兴我的困惑来自于我的天性,而非来自于别人的设置。当我们只能生活在困惑中时,这点区别并非全无意义。


    在书摊上淘书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首先,你只能站着,不能坐着,除非你愿意坐在大马路上。其次,如果你的眼力不好,如果是在傍晚(我通常同时遇上这两种情况),你还得弯下腰,作鞠躬行礼状,才能看清楚书。我为此被书摊老板占了不少便宜。大多数时侯,你还要把一大堆没用的书颠来翻去,就为了一本可能存在的好书。这倒真像是淘金了。接着,你发现一本感兴趣的书,哦——天呐,你甚至发现一本渴望已久、遍寻不得的心仪之物。我猜这感觉就像发现了梦中情人。于是你拿起书,急切地翻看书的内容和质量。为了减少中间环节,我通常蹲着看书,这使我看上去总是矮人一等。如果书的距离比较远,你还得像只爬行动物似的爬过去钩书。


    忍受(也许是享受?)这一切精神和肉体的痛苦后,你终于把两三本书放在手里了,你本来就是为这来的。这时的感觉很难描述,打个不太贴切的比方,你下决心要在今天捡一只钱包,走了十几公里路,竟然真让你捡到了。世间幸福之事莫过于此!


    还有一样不能不说,就是价钱。旧书的价钱偏低,用行话说就是,旧书具有价格优势。这也是旧书有吸引力的重要原因。有相当一部分在书摊买旧书的人,是冲着便宜去的,与天性无关。我买东西不擅长讨价还价,只在大学时买旧书除外。我怀疑是受环境的影响,似乎我在书摊上遇见的每一个买书人都要还价,以至于让我觉得不还价就不能够买旧书。还有一点也很重要,我是一个穷学生,在花别人的钱养活自己,花得总是小心翼翼。有时回想起当年,和书摊老板磨半天嘴皮子,只为了省五毛、一块钱,就觉得好笑。当然,我现在不是穷学生了,只是依然不会讨价还价。


    前两天翻闲书,在梁遇春编译的《追赶自己的帽子——英国小品文经典三十篇》里,读到小品文大师Charles Lamb的姐姐Mary Lamb的一段诗:

              我看见一个眼睛充满热烈希望的小孩
              在书摊上翻开一本书来,
              读时节好似想一气念完;
              开书摊人看见这样,
              我听见他很快地向少年招呼,
              “先生,你从来没有买过书,
              所以请你不要在这里看书。”
              小孩慢慢地踱开,叹口气,
              满望他从来没有认过字母,
              他就不会用着老东西的书了。
      

    英国罗素的《婚姻革命》,美国马士、宓亨利的《远东国际关系史》,俄国蒲宁的《故园》,巴西亚马多的《拳王的觉醒》,老舍的《二马》,张贤亮的《绿化树》,八十年代很有影响的包遵信主编的《走向未来丛书》,有刘东的《西方的丑学》,德国韦伯的《新教伦理和资本主义精神》,美国勒文森的《梁启超与中国近代思想》,日本森岛通夫的《日本为什么“成功”》。这些是我在书摊淘到的冰山一角。我不想吹牛,不过从废纸堆里把这些书捡回来还是要些眼力的。


    我读书很杂,这是我引以为傲的读书习惯。标准只是“有趣”两个字。凡是有趣的书我来者不拒,凡是无趣的书我视如粪土。此乃我的两个凡是。可惜我的记忆力被无聊且残酷的考试制度摧残日久,已经大不如前了。看过的大部分书已经不记得了,记得的大部分书也几无用处。好在我不是为了有用才看书的。


    这些书里我最得意的是美国霭理士原著、潘光旦译注的《性心理学》。封面是潘先生自题书名。前页有霭理士像和潘先生像,以及潘先生译注此书梓成自题诗。每章后不仅有详细的注解,还有潘先生在此基础上的学术探讨和深化。书后附录了潘先生的《中国文献中同性恋举例》,胡寿文的《霭理士传略》及费孝通写的重刊书后。


    这本书可以给现在一些只知吸引注意力的学者们作个榜样,该以怎样的态度做学问,该以怎样的态度做人。这本书书摊老板要价五块,我还了半天价老板也不肯让,只好原价买下。后来三联书店重刊此书,标价三十五元。为此我得意了很长时间,还特意用白纸包了新封面,以示爱惜。


    其实我并没有包书的习惯。曾经看见表哥把买来的每一本书都包得整整齐齐,很羡慕他对书的爱惜,也打算效仿,无奈坚持了一段时间就没有兴致了,索性放弃。再看见表哥包书就暗自嘲笑,你包书是因为书少,我的书已经多得来不及包了。其实不过一个懒字而已。


    最好玩的是《译文》一九五三年七月创刊号。主编茅盾,竖排本,零售价六千元,译的都是苏东和土耳其、印度等第三世界的作品,生动地表现着自己的时代气息。第一幅插图是《在伟大的斯大林建设的土地上》,也不知道是斯大林伟大还是建设伟大。
      
      

    就像很多人一样,我在大学打过工。在这件事情上,存在极大的性别不平等。不学无术的女生(就我所见并不需要多漂亮),随便做个礼仪小姐,一天能挣八十、一百。不学无术的男生,辛苦卖力气,一天只有二十、三十。我是在住宅区里发广告,不是发给行人,而是上门发那些许多人十分痛恨的广告垃圾。这活很累,还不见好脸色。


    有一次,我被分配到城东北的一个片区。我的学校在城西南。我要沿一环路绕半个城市去干这种辛苦而无聊的事情,还得挤公共汽车,你可以想象我的心情。把手里的五百多份垃圾塞进门把手后,我已经站在从未到过的陌生街边了。穿过四条马路,终于找到一辆经过学校附近的汽车,于是毫不迟疑地跨上车,等一个位子坐。窗外的人群愈来愈稀,马路愈来愈宽,丝毫不像市区的景象,一问,原来方向坐反了,我正在奔向三环,只好坐到终点换车了。终点是三环路上的一处立交桥,下来一看,有书摊,柳暗花明又一村,安心翻书吧。


    淘到几本书,比学校旁边的书摊贵,不过确实是好书。坐在车上闲翻,有一本绿原、牛汉编的《白色花——二十人集》,七月派的诗集,集名取自阿垅的一节诗句:
             要开作一枝白色花——
             因为我要这样宣布,我们无罪,然后我们凋谢。
      
    编者绿原说,“作者们愿意借用这个素净的名字,来纪念过去的一段遭遇:我们曾经为诗而受难,然而我们无罪。”虽然我不懂诗,也不禁对这素净生出无限的敬仰。

    书的封二上印着“君伟”的印章,印章左侧分列竖排写着“君伟、八二年、二月廿四日、於南江”,是俊逸不羁的毛笔字,印章下方还有编号A314,这个A是指文学还是诗歌呢?目次右侧印着一枚闲章,可惜我对书法不甚了了,竟没有认出来。诗的顺序是按诗作者排列的,头两位是七月派主将阿垅和鲁藜,各入选十二首和十七首。目次只标明诗作者的页码,没有标明诗的页码。君伟先生在阿垅的内目次上,标出各首诗的页码,还在许多诗题旁标上不同的符号,也许是标识自己的喜爱。最后一首诗的背面空页上,写着两句诗和“一九八二年三月十二日深夜阅于大河旅店灯下”,诗是行草,又没认出,大杀风景。

    看得出,君伟先生是一位真正的读书人。然而,留下如此多生命印记的心爱之物,怎么竟会流落书摊呢?是迫于无奈,还是忘断前尘?每一本书的背后大概都有一段故事吧?

    有巧遇就有错失,也是生命的无奈。我在书摊上看见过一本梁启超题名的书,题的是“黄远庸遗作”,想来梁任公为其题字,作者当非等闲之辈,只是我从没听说过其人。一问价,五圆,在书摊上是高价,犹豫再三左右徘徊,终于没买。没过多久,得知黄远庸是民初大记者,当年的风云人物,被革命党误认为保皇派,在美国遇刺。其实黄先生是自由主义者,因为提倡宽容,倡导言论自由,说了些相左的话,终为革命所不容,成了热血男儿手中的羔羊。再到书摊寻觅此书,已不知去向,只有空留余恨到天明了。

  • 2001-05-17

    丁丁和回忆 - [痴书]

    两周的期待换来书桌上一只厚重的包裹,是《丁丁历险记》。 

    裁开一边,小心翼翼地抽出书,22册,彩绘本,16开,纸张精美,像22本漂亮的漫画杂志,一副温室花朵的漂亮模样,感觉很适合中产阶级子弟坐在太阳下,一边喝牛奶一边在上面画房子和树。我更喜欢昔日的小人书,面色朴素干净,开本小巧,拿在手里正合适,虽然市井气重了些。 

    早十几年前,小学附近的街头巷尾常有出租小人书的小贩,到了快放学的时间,就把书架搬出来,斜倚在墙上,只等放学铃响。我对书架的印象很深,因为不同一般,是这一行专用的。书架可以折叠起来,像一只扁平的大木箱,打开来有两扇,小人书一排排平放在书架上,用橡皮筋缚着,不会掉下来。放学后,我会挑上三五本,坐在小板凳上慢慢看。有时候运气不好,没抢到板凳,只能倚在墙上看,等回过神来,两条腿已经发麻了。 

    是小人书培养了我最初的阅读兴趣,也是小人书诱惑我产生了自己买书的念头,所以我一直对小人书很有感情。但小人书也有害处,因为在小人书里看过一些名著,对其中的情节有了大致了解,竟很长时间懒得再从原著中体味那些迷人的故事了。  

    说到街头巷尾骗小孩的把戏,不只是小人书,更多的是稀糖。卖稀糖的小贩分几种,出现几率与手艺复杂程度和价格水平恰成正比。最常见的一种是将稀糖滚了面粉拉成细长线,卖法有两种:或者多少钱买多少厘米,是一定的;或者少花些钱摸彩,摸到多少是多少。其实两种卖法折算下来单价差不多,但是因为没有空门,大多数小学生还是喜欢摸彩,总盼着中个头彩,占点便宜。这种生意应该很有些历史了,因为投资不大,手艺简单,是小户人家谋生的好买卖。我怀疑中国人好赌的习性就是靠了这类小买卖,一代代从小培养、一代代继往开来的。 

    较复杂的一种,是将稀糖调上颜色,捏成各式各样的小玩意,常见的有动物、人物和口哨。小贩总是先做几个漂亮的造型插在架子上,起鱼饵的作用,小学生也正像一群谗鱼,乖乖地围在摊子边上挪不开脚,看小贩伶俐地捏出一个孙悟空,这不是大人可以理解的趣事。偶尔有钱,我会买一只糖口哨,一边吹、一边吮,走在回家的路上,春风得意。 

    最有难度的一种也是最难遇见的。小贩拿一只小勺舀一勺稀糖,在一块铁板上行云流水地来回一走,倒下去的稀糖俨然凝固成一只晶莹剔透、栩栩如生的龙或者凤或者任何一种你能想到的动物。我当然对这种手艺佩服得一塌糊涂,觉得比震住柳宗元的卖油翁高明何止百十倍,终于下决心花重金买了一只糖龙,欣赏了好半天都没舍得吃。此类小贩多为老年人,大概如此复杂的手艺年轻人是不愿意下功夫学了。有一天,这门民间艺术也会绝迹吧。  

    吃完稀糖还是回来说丁丁。

     

     我猜我第一次看到丁丁就是在租小人书的摊子上,已经记不清了,总之看了几本就十分喜欢。小男孩大概都喜欢奇遇历险的故事,所以那时候也喜欢看《基督山伯爵》、《环绕地球八十天》、《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因为喜欢,就不愿只在书摊上若即若离地见上几面,于是频频往新华书店跑,希望买回来占为己有。有段时间正巧有个出版社在出丁丁,隔十天半个月就能买到一集,可是到了二十本左右的时候,忽然再也见不到新的丁丁上柜了。我总怀疑还有没买到的,然而终于没有再发现,只好把已经到手的丁丁翻了又翻。 

    十多年后的一天,我坐在办公室里看中国青年报,一个豆腐块新闻说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正式引进了原版彩绘丁丁,在比利时驻华大使馆举办了发行仪式,当即下决心买。但跑了几回书店都没结果,看来货源很紧张,轮不到小地方分一杯羹了。我也很紧张了一阵,生怕就此错过。后来听老庐说,网上有卖,而且便宜许多,于是在网上订了一套。这是我第一次在网上购物,除了收到书店几封乱码邮件外,没有发生什么惊心动魄的事情,最后平安地拿到了书。 

    我花了一个周末速翻了一遍丁丁,感觉和想象中的迷恋有些距离。我可以理解自己的失落。想象把昔日的感觉固定强化了,而感觉的基础却被时间磨损殆尽,朱元璋做了皇帝就觉不出叫花鸡的美味了。又有多少东西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呢?——而且我已经成年,这意味着我已经丧失了好奇的眼光,开始用挑剔的眼光看待一切。在挑剔的眼光中,丁丁只不过是一部好莱坞电影的漫画版,有着好莱坞的一切基本特征:一个英雄、几个有着缺点并且糊涂的朋友、几个作对的恶人、一个历险故事、一些最后一秒的得救、一些不可思议的好运气、一个胜利的结局、和一些夹杂其间的笑料。这样的故事好莱坞一年总能制造出几十部吧。我确实觉得丁丁与好莱坞之间有某种相象,好在我还不至于绝情寡义到混淆了丁丁与好莱坞的时间顺序。实际上,是好莱坞学习了丁丁,而非丁丁模仿了好莱坞,说丁丁了不起,是因为埃尔热在三十年代就已经创造了历险故事的一个顶峰,而好莱坞要到八十年代才能拍出同样有趣的历险故事:印地安那.琼斯 

    丁丁有许多优点,其中之一是他经常到欧洲以外的国家历险,与当地的普通人交朋友。这一点很吸引白人。有色人种也很高兴。印地安那.琼斯不会来中国,但丁丁来了。丁丁在上海救了一个中国小孩张仲仁。张很疑惑,他以为所有的洋人都是坏蛋。一个坏蛋干吗要救自己呢?于是丁丁说:不,张,并不是所有的白人都是坏的。因为不同种族的人民之间互不了解。同样,很多欧洲人也这样认为。丁丁说:欧洲人还以为,所有的中国女人都是小脚,甚至现在的中国小女孩仍在忍受缠足的痛苦……而且制造出各种的刑罚,吃臭鸡蛋,吃燕窝……其实他们是不了解中国,不了解中国人民……丁丁说:他们还愚蠢地认为中国的河里漂满了无法喂养的婴儿……最后,张哈哈大笑,说:啊!你们国家的人一定是疯了!西方人对中国的印象总要比现实慢几拍,连格林梦游中国也只是见了见皇帝。汤姆森兄弟(杜帮兄弟)到三十年代的上海办案,为不引人注意,化了装,他们特意穿上了满清官服,结果让满街的中国人好好乐了一回。一个漫画主人翁有如此平等的民族意识和同情心,不能不让人叫好。更何况他还有着更多令人尊敬的美德,我想我是拿丁丁作榜样的。 

    《蓝莲花》对西方人也很有吸引力。法国《读书》杂志出过一本《理想藏书》,《蓝莲花》在连环画类图书中排名第五,评论是还需要在此介绍年轻的比利时记者丁丁吗?他的历险记的第五卷在作品中是个转折点。受到东方艺术家朴实无华特征的启迪,埃尔热在此真的投入到了白描手法中——它将启迪众多的竞争者。结果,他的某些装饰图案看起来就是真正的东方版画。在大约三分之二的历险过程中,丁丁穿着东方人的服饰。看得出,到最后他也是依依不舍地才脱下那套衣服的。 

    所以我并不后悔花了那么些银子,虽然遗憾和失落总是有的,没有遗憾的艺术与没有失落的回忆,大概都不存在吧。  

  •                             两人之间无自由。
              有什么?
              有仁;有恕;有和谐;有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还有:以欲从人则可,以人从欲鲜济。
              还有:亲者勿失其亲,故者勿失其故。
      
              如何可以自由?
                自由在个人主义。
              如何得个人主义?
              得个人主义在知有人,亦不知有人。
              知有人,不以己害人。
                不知有人,不以人碍己。
      
              个人主义之极致,即是大同之极致。
              大同之极致,即是个人主义之极致。
              故此个人主义为大同个人主义。
              解群与己之纠者,在于是。
      
              自由之要义在独立。
      
        以上出自张申府先生著《所思》之二十。睡前读到这样的文字,就像喝了一杯浓茶,难以入梦,于是躺在黑暗里胡思乱想。


        1,所谓自由,无非是任意而为。


        2,在远古,自由大概是有的。古人(或者是类猿人)的行为,大多出于生存和繁殖的本能,以及谋求安全地生存和繁殖的低级思维。行为来自本心。然而,因为自然环境和生存环境的极度恶劣,因为生活资源的极度匮乏,人成为自然的奴隶。此时的自由不过是弱肉强食、同类相啖罢了。


        3,人类和动物的区别在于,日益发达的大脑告诉人类:生活可以更好。于是,人类为了对抗自然,开始发展生产,创造文明,建立制度,总而言之,社会产生了。人的社会性逐渐代替人的自然性。对于社会化这一宏大过程,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考察:一、社会使人类更加安全地生存和繁殖,使人类摆脱自然的压迫;二、社会并没有让每个人都安全地生存和繁殖,并且社会压迫代替了自然压迫。人成为社会的奴隶。


        4,进入文明时期后,自由还有吗?大概也是有的。只是社会把自由的定义,从任意而为修改成顺势而为,而且顺势的能力,随人为设定的社会等级而递减。我们不应该幼稚地把数千年的历史看成统治者的任意,在一个道德社会里,任何人都不可能任意而为,所以“两人之间无自由”。但是,皇帝无疑比其他人拥有更大的造势和顺势的能力,因而也拥有更大的自由,只是这种自由是社会化的,从而是异化的。


        5,一部人类自由史,大概可以概括为两个阶段:”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和“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也许,整个人类历史都可以作如是观。


        6,当文明几乎和群体主义划上等号时,个人主义出现了,并且据说近代以来的历史正是个人主义的不断蔓延。对个人主义的崛起,也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考察:一、个人主义颠覆一切、解放一切,从政治到服装,从经济到性。它把人类拉回到也许还是幼儿时期才存在过的自由竞争状态。它意味着混乱、争夺、疯狂、欲望,它是潘多拉的盒子;二、个人主义唤起了人的自觉。它告诉人们每一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是自由的,是平等的,是神圣的。每一个人都有权利安排自己的生活,追求自己的幸福。每一个人都是人,不是会说话的动物,不是财产,不是螺丝钉。它隐喻着一个开始,所以“自由在个人主义”。


        7,个人主义曾经只知有己不知有人。至于原因,在经济上,大概因为资源有限下的贪欲膨胀;在思想上,大概因为逃出牢笼后的不知所措。对此无须回避。我们要做的是继续前进,不是回到假想的前朝盛世。所以,个人主义也要社会化,从只知有己不知有人转化成知有人亦不知有人。虽然社会化意味着异化,但我们走进文明就已经无法逃脱。卢梭说过,人人生而平等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自由再也不可能等于任意而为。


        8,是否会有大同世界,很值得怀疑。我们勿宁把它看作哲学家的悲天泯人。但个人主义仍然是可欲的,只要我们还有成为自己生活的主人的强烈愿望。


        9,作为个体,我们不可能要求环境,就像我们不可能选择父母。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只能靠自己努力;为了充实自己的大脑,只能靠自己思考。如果我们还认为自由是值得追求的,我们的第一步就是独立。思想独立,经济独立,情感独立,一切的独立,成为一个独立的人才能成为一个自由的人。


        10,我以为我还醒着,或者我已经睡着了。